据浙江卫生监督消息,5月18日,义乌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时,发现8家医疗机构存在未转诊并擅自诊治发热相关症状患者的情况。
具体名单如下:
义乌青青中西医诊所、康宇中西医结合诊所、义乌立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稠江诊所、义乌康翔诺洲诊所、义乌同惠诊所、义乌兴敏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义乌爱雅口腔门诊部、义乌竹园中西医结合诊所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诊所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此类症状的患者。
当场,执法人员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8家医疗机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接诊病人。
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按照《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和《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号)文件要求,以“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结合各地传染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当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功能。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各地应当制定分诊标准及流程,预检分诊点根据相关标准告知发热患者就诊须知,负责发热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导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实现对发热患者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功能。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诊室就诊的患者,必须登记有效身份信息或扫“健康码”。基层医疗机构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加强疾病早期诊断和传染病筛查,对于需要集中救治的传染病患者,医院集中治疗,并按规定进行病例登记、报告。对于诊断不明确且不能排除传染病的患者,也应当及时报告,并对患者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对于有重症高危因素或病情进展迅速的患者,需医院进一步治疗。写在最后综上所述,抗疫是当前的大事,不管多难多苦,作为一线的基层医生要认清疫情形势,始终拧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更加严格地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提升对阳性感染人员的识别能力,实现发热或可疑人员的及时上报转诊,严格落实基层防疫的各项要求。同时也希望全社会能够理解和信任基层医生,积极配合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新冠疫情防控战。《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全文▼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以西医内科诊疗为主要营收的传统诊所生存压力更大,承担着防疫成本,面临着时而反复的政策性经营调整,诊所行业的淘汰潮,仍在持续!??????点击进入